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1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必须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资料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职责。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职责。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能够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此刻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资料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思考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带给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能够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必须的限制。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贴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职责。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贴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职责,能够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能够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资料。
以上是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问题,所以为了避免租房带来的其他麻烦,朋友们在租房时必须要签租房合同,并且注意合同相关条款,当出现问题时,采取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一、签租房合同,你要看签合同的人是否是真实的业主。
租房租客来就将这个是务必要掌握,以方便日后的沟通,说白了住他房子的人是你,以后交往的日子还很长。
作为房产经纪人来说这也是做基本的了,务必保证客户所签的合同是有效的。
租房和说经纪人首先应请业主出示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这个不带也不必强求),本来租房是见好事,如果这些工作没有做到位碰到骗子了反而成了罪人了;如果有的业主房产证正在办没有办下来那那么你要留个心眼一般的状况下房产证是收房后720天开发商就会办下来,如果过了时间你要留意是不是产权有纠纷了,要是在的确是在办理之中的业主会有购房合同在手中的,以上的这些材料都要一一复印,一式两份中介公司留一份给客户一份。
第二、签字的时候如果是两方必须要将违约职责看清楚一般的情感都是平等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提出违约的。赔偿违约方100%的违约金。三方的合同这个基本都是一样的。中介切忌一点,如果你没有经纪人资格证,千万不要再丙方那里签你的名字,如果日后有纠纷很难处理,还有就是房产管理局要是查到了你们的合同有工作人员在丙方那里签字了并且没有经纪人证的会对公司有处罚的。
第三、清点家具家电以及做物业交割,租房者或是经纪人在租房屋时必须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比如门家具、电器,等,千万不要忘记测试下是否都是能够正常使用的,做好清点之后列入合同上的家电清单里。如果碰到事多的业主怕这个坏了那个坏了的,如我的墙纸很贵的,我的电视上面什么什么品牌的什么型号的等等,这样的事情你要先和他说明白,租户不是你的仇人不会故意的去损害他,在说了故意损坏是要赔偿的,话说回来,即使是您自己在使用也不可能没有自然耗损吧,实在不行就给他拍照片,什么都想都一一拍下来,免得到时候退房的时候业主或租户一方算赖,不赔钱或不退押金。
第四、做好物品清单后,做物业交接,打电话给物业的人来查,查水、电、燃气的剩余量,看看是预付费的还会后付费的都在合同上说明并且商量好是先结钱还是后结钱并且注明合同。
第五、合同签完了,我们在审查合同是否正确,主要的就是手写那些部分如租期、价格、总价、押金、家具清单、物业交割等。说是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后所签的租赁合同才生效,如果业主愿意交租房税那就去咯,其实无所为。最为中介来说我个人推荐啊反正我是这样做的,做完了所有的服务后和客户业主说我的服务您是否满意,反正我就在这咱们离的这么近以后有事您就尽管吩咐都朋友别客气啊,回头再补上一句以后有朋友租房买房的不要忘记给我介绍啊。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2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 ……此处隐藏11190个字……/p>
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导致的租赁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有定期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
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随时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并经过相当期限之后,该租赁合同可以终止,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而消灭。
在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而又未续签的,合同关系消灭。当事人对租赁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期限,以及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当事人对期限有争议的,均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14(1) 房屋面积是否确实。常有这种情况,租房实际测量的面积比合同上少,这种情况,可以按单位面积扣款,明确载于合同上。
(2) 明确注明租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哪一方交或共同以什么比例分摊。
(3) 明确注明租房的起止日期和款项的具体交纳办法。
(4) 要在出租方的各种物品交接清单上签字。
(5) 注明押金,押金的意义是作为房租迟缴或损坏建筑及物品等情况发生时的风险费用。合约期满后,若未发生以上情况,押金应退回给租方。
(6) 须注明天灾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害及合同终止等情况,不须由承租方负责。
(7) 核实出租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拥有者。
(8) 要求出租方在水、电等方面给予方便及协助。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15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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