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保密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保密协议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有限公司保密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范围与内容
保密范围:乙方因为甲方工作所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内部运营情况、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客户信息等一切涉及甲方商业机密的信息。
保密内容:
1.甲方所掌握的一切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办公电话、家庭住址、工作性质、工作单位名称等。
2.客户在 开立的各类账户所涉及的一切账户信息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账户余额、借记卡消费信息、借记卡开户信息、定期存单信息、贷记卡信用额度、贷记卡可用额度,贷记卡消费明细、对公账户余额、对公账户交易明细、国债信息、理财产品信息等。
3. 内部的所有员工、各部门领导、总行领导的联系方式及个人情况信息。
4.乙方在工作中获知的客户对于甲方业务需求的信息。
5.涉及 的一切没有以正式书面形式对外公开的信息。
(二)乙方的保密责任
对于上述第一条中所罗列的保密范围与内容,乙方承担以下保密责任。
1.不得刺探与其工作无关的上述保密内容。
2.除履行工作职责需要外,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披露或泄露甲方所确定的机密信息。
3.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使用甲方的客户资料。
4.如发现甲方信息及所掌握的客户信息被披露或因本人过失造成信息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5.不得在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牟利。
6.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雇佣期间及雇佣以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或为他人使用在雇佣期间取得或得知的一切甲方保密信息。
7.在没有得到正式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除了有直接工作关系以外的其他部门及部门员工提供乙方以工作名义获取的任何关于甲方的保密信息。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工作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工作岗位并进行处罚,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进行追索损失,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索损失外。构成犯罪的,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保密协议2甲方:南宁市极速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本公司各项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规范竞业限制,依据我国《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极速广告《员工规章制度》中《保密制度》,经协商公司与乙方签定保密协议书,作保密承诺如下:
一、属于保密范围的机密信息有:
1.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客户、技术、管理等其他信息。
2.有关公司的赢利、价格、经营策略、商务谈判、客户资料、投资及财务数据、组织机构、业务拓展、经营计划、数据库资料、应用软件等。
3.员工的薪资及各种津帖补助情况。
4.公司的各项研究报告、策划文案、图片资料等。
二、资料来源包括:
1.在经营活动中创造、生成、收集或使用的与公司目前或未来业务有关的任何资料;
2.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代表公司由本人或本人参与发明、提议、设计等产生出来的方案、资料,包括已经公开和尚未公开的.资料。
三、乙方在任职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含在岗位津贴中)。
四、乙方对在本职工作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技术机密和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向公司以外人员泄露,保证不向与该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无关的本公司人员泄露。
五、凡因被解聘或辞职离开公司,一年内(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两年内)不得利用自己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六、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若流动进入其他单位工作,需要利用属于公司的技术成果从事技术创新的,乙方必须向公司书面报告,由公司书面同意并支付由公司决定的技术成果使用费。
七、在任职期内,凡发现其他员工泄露或非法使用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的行为,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地向总经理、人事部报告。
八、在任职期间,凡执行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该成果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许可,我不复制,不擅自将技术成果资料带离公司。
九、在任职期间,凡发表与职务有关论文,必须事前将论文稿件送交人事部审核,若论文涉及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公司有权予以删除或进行必要的修改。
十、凡乙方在公司担任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均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且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记过处分。
十一、若乙方违反前述各条款之一的,愿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倘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记过处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将已发的保密津贴全额返还给公司。
十二、本保密协议书由公司确定的涉密人员与公司鉴定,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甲方:南宁市极速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年 ……此处隐藏17697个字……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原则上归甲方所有。
7、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转让。
8、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9、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计算机、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10、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在甲方需要的时候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11、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2、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3、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 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源代码、工作相关工具、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2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将提交仲裁。
第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